袁枚(清,1716–1798)
《續子不語》在 Babelspan 八维工艺分中得 81.6/100,原型归为「工艺扎实」。八个维度中,最强的是文笔(89 分),相对最弱的是情节(75 分)。本评分基于样本开窗,各维度给分均附正文摘句证据,属单次可审计尺规评审,非众包星级或安利榜。
"Wikisource 十卷本(01–10,卷10标「全書終」),全帙可抽、无 D10;抽样四锚 open 卷01「狼軍師」(山麓遇狼群/狼坐当中似军师/樵伙救),~50% 卷03「犼」(僵屍所變/屍啟棺/登樓觀之),~75% 卷08「屍變」(湯阿達守屍/兄下樓取茶/屍立起逐之),end 卷10「淫諂二罪冥責甚輕」(老僕朱明死一日復甦/陰間對聯「是是非非地,明明白白天」/「全書終」)。页面标注公有領域(清代作品)。"
有錢某者,赴市歸晚,行山麓間。突出狼數十,環而欲噬。迫甚,見道旁有積薪高丈許,急攀躋執㭾,爬上避之。狼莫能登,內有數狼馳去。少焉,簇擁一獸來,儼輿卒之舁官人者,坐之當中。
十卷各则短篇志怪,无统一主线;单则起承转合清晰(卷01 狼军师、卷08 尸变、卷03 犼)但卷间靠主题而非情节钩接,故情节 75。
鄞縣湯阿達在京,其兄來而不禮。或問之故,曰廿年前曾與兄守一鄰女之屍,兄下樓取茶,阿達慕屍之美,有邪心。看之良久,屍忽立起,繞室逐之。阿達至門想走,而門已外扣。
袁枚口吻横贯;类型面孔(樵伙/守尸者/僵尸/老仆朱明)靠细节辨识——卷01 狼坐当中似军师、卷08 尸变追人,单则立得住,故 78。
眾狼側耳於其口傍,若密語俯聽狀。少頃,各躍起,將薪自下抽取,枝條幾散潰矣。錢大駭呼救。良久,適有樵伙聞聲共喊而至,狼驚散去。
短篇笔记体裁,每则数千字即收;十卷篇幅较《子不語》精练,阅读节奏轻,故 86。
我見柱上有一對聯云:「是是非非地,明明白白天。」我歎賞之,以為不愧神明口氣。正徘徊間,見有一群托生之鬼從堂上下來。
卷01 狼群环伺、卷08 尸变白描、卷10 阴间对联,袁枚性灵笔力与《子不語》一脉;议论与叙事并置,故 89。
判官歎曰:「此乃所以謂之是是非非、明明白白也。何也?男女帷薄不修,都是昏夜間不明不白之事,故陽間律文載:『捉奸必捉雙。』又曰:『非親屬不得擅捉。』」
乾嘉士大夫生活圈+山野/棺木/阴司跨层;卷10 论「淫谄二罪冥责甚轻」自成笔记观,故 82。
有錢某者,赴市歸晚,行山麓間。突出狼數十,環而欲噬。迫甚,見道旁有積薪高丈許,急攀躋執㭾,爬上避之。
卷01 山麓遇狼即入奇幻;卷08 守尸尸变、卷03 僵尸变犼,开则即钩;笔记体累积短钩,故 80。
老僕朱明死一日而復甦,告人曰:我被陰間喚去,為前生替人作債負中證,兩造互訐,必須我到,才得明白。……判官亦其族叔,名啟宏,作黃岡州吏目,生前以端謹聞。
《子不語》续编,十卷体例更精;卷10 朱明还阳+冥间对联收束,与正编形成「正续」双集,故 84。
老僕朱明死一日而復甦,告人曰:我被陰間喚去,為前生替人作債負中證,兩造互訐,必須我到,才得明白。我見閻羅王之後,據實剖陳,其案遂定,放我還陽。我出殿門,見柱上有一對聯云:「是是非非地,明明白白天。」
卷10「淫谄二罪冥责甚轻」以还阳见闻+方法论自陈收束,标「全書終」;主题闭合有力,故 79。
本页是完整 v1 full-pass 评分卡(无 JS 可读)。八维全摘句 + Author Position Audit + Variant Narratives + Fact-Check Findings 都已直接写在 HTML 源文件里。
© 2026 通天尺规 Babelspan · 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· 版权与转载